新冠病毒肺炎对将于2020年晚些时候产生的合同义务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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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联邦和省级政府已采取重要措施来限制新型冠状病毒新冠病毒肺炎的传播。由于针对新冠病毒肺炎实施了各种联邦和省级紧急命令,某些企业可能无法履行与供应商、采购商和投资者等各方的合同义务。这一最新进展引发的最常见问题之一是,2020年晚些时候可能受到新冠病毒肺炎影响的合同义务该如何处理。本文探讨了相关的判例法,但没有研究实施社交距离的特定法规、规章或命令。有关更多信息,请参见我们律所发布的其他文章,并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寻求法律建议。

概述:由于新冠病毒肺炎而无法履行合同履约义务

由于新冠病毒肺炎,各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方式会因情况而异。当一方在考虑告知另一方由于新冠病毒肺炎而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时,应考虑以下三个重要因素:

首先,合同关于未履行合同义务有何规定?合同中有不可抗力条款吗?

第二,何时计划履行合同义务?

第三,当前的疫情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了当事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合同通常包含不可抗力条款,当某些情况发生时,该条款可解除一方履行合同或合同一部分的责任。如果合同中未包含此类条款,则还有其他法律求助方法,例如被称为“合同落空”的原则。

如果某方有合同义务将在2020年晚些时候履行,由于以下原因,该方在履行合同义务之日前援引“不可抗力”或“合同落空”时必须满足某些要求。由于成功采用此类免责措施的门槛很高,并且新冠病毒肺炎提出的挑战具有前所未有的快速变化的性质,除非可以确定某个缔约方不能履行其定于2020年晚些时候承担的义务,我们建议,任何一方在履行其合同义务遇到困难时,在尽其合理努力与另一方协调以解决新冠病毒肺炎带来的困难之后,仅援引其中一项原则。

不可抗力条款

商业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在合同中加入不可抗力条款,为因其无法控制的事件(此类事件通常被称为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其义务的一方提供免责。这些条款可以完全免除一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但更多情况下,这些条款的作用是中止履行义务或延长履行期限。不可抗力事件的构成、不可抗力条款的触发方式以及不可抗力条款的触发后果由双方自行确定。

如果一方希望根据新冠病毒肺炎的最新发展而依赖不可抗力条款,则该方必须证明以下内容:

  1. 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或相关政府、商业或其他破坏活动属于本条款所列的不可抗力事件类别之一(例如“流行病”或“隔离”),或新冠病毒肺炎属于条款中不可抗力的一般描述(通常,此类条款将不可抗力描述为“超出当事人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1]
  2. 如果新冠病毒肺炎确实符合条款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则该方已被阻止、妨碍或延迟履行其义务;
  3. 该方未履行其义务是由于其无法控制的情况——法院通常不允许一方以不可抗力条款为其自身行为或未能行为作为借口;和
  4. 如果新冠病毒肺炎确实符合条款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没有合理措施可以避免或减轻新冠病毒肺炎的发展或其造成的后果。例如,一方希望援引新冠病毒肺炎造成的不可抗力,应提前通知另一方,说明新冠病毒肺炎如何影响其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如果合同的一方希望因无法履行将于2020年晚些时候或明年履约的合同义务而援引不可抗力条款,则该方应确保与新冠病毒肺炎有关的事件(就此该方试图援引不可抗力条款)肯定会阻止、妨碍或延迟该方在今年晚些时候或明年履行其义务。

例如,如果某方签订了一份合同,组织一项定于2021年初举行的大型会议,截至本文发布之日,尚不清楚该方是否可以援引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禁止公众集会作为不可抗力事件,阻止、阻碍或延迟该方履行其义务。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政府于2020年5月6日发布的《重启计划》中,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政府表示,要求准许进行大型聚会活动将以“至少以下一项为条件:广泛接种疫苗;“社区”免疫;【和】广泛的成功治疗方法”。鉴于上述声明,各方尚不清楚政府当前对公众聚会的禁令是否会阻止、妨碍或推迟大型会议组织者在2021年初履行其义务。因此,对于大型会议组织者而言,建议采取以下措施:(i)等到确定对公众聚会的禁令在2021年初不会取消时,援引不可抗力条款,或(ii)与其他当事方协调以商讨合同之外的选择,以减轻新冠病毒肺炎对当事方履行义务的影响。

“合同落空”原则

如果合同不包含不可抗力条款,则可以考虑援引“合同落空”原则以撤消或解除合同。我们注意到,如果一方的权利和义务已经受不可抗力条款的约束,则“合同落空”原则将不适用,并且该一方必须依赖不可抗力条款。[2]

寻求援引“合同落空”原则的一方必须满足一个很高的举证门槛。法院只会在合同的履行变得不可能、不合法或与双方最初设想的完全不同时才会认为合同是“落空的”(而不是仅仅因为一方履行合同义务变得更加昂贵或负担过重)。加拿大判例法指出,由于涉及的困难、费用、伤害或损失是极端的、不合理的,因此“不可能”履行包括不可行性。根据合同所涉及的情况,一方可以声称,新冠病毒肺炎造成的破坏构成了这种“不可能”。

我们注意到,要求“合同落空”的一方不能依赖于一个临时或暂时事件。例如,法院已经声明,10天的罢工或2、3天的停工并不是妨碍合同履行的事件。

在确定新冠病毒肺炎的破坏性是否足够引起“合同落空”时,法院可能会检查是否中断带来的新冠病毒肺炎有效地结束了合同,这样是不合理的恢复义务合同双方当事人。法院可能会检查新冠病毒肺炎造成的中断是否有效地终止了所涉合同,因此对当事方而言继续合同规定的义务是不合理的。

举一个极端的例子,如果一个艺人原定于2020年11月在某个活动中演出,但于2020年5月死于感染新冠病毒肺炎,那么艺人的遗产和继承人(其在艺人就该事件的合同中将代替艺人)极有可能成功援引“合同落空”,因为法院很可能会认定歌手的去世是一种中断,有效地终止了合同。但是,如上述有关不可抗力条款的部分所述,在其他类型的合同下,一方无法确定与新冠病毒肺炎有关的事件肯定会使该方履行定于2020年下半年或2021年初发生的义务义务成为不可能或者不可行的。该当事方应等到确定其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可行,或与合同的另一当事方商讨其他替代方案。

结论

如上所述,不可抗力条款和“合同落空”原则可能为当事方提供解除其合同义务的法律选择,但援引方必须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

我们不知道有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案例,该案例研究了新冠病毒肺炎对当事方合同义务的影响。鉴于缺乏判例法来考虑到新冠病毒肺炎的影响,并且成功援引“不可抗力”或“合同落空”的举证门槛很高,我们建议预期很难履行其合同义务的一方在采取合理措施与另一方进行协调后,仅援引其中一项原则,来解决新冠病毒肺炎造成的困难。

[1] Atlantic Paper Stock Ltd. v. St. Anne-Nackawic Pulp & Paper Co., [1976] 1 SCR 580, 56DLR (3d) 409 at 411.

[2] Interfor v. MacKenzie Sawmill Ltd., 2020 BCSC 416 at 43.

  • Jack  Yong
    Partner, Leader - Asia Pacific Group

    Jack Yong is a partner and leader of the Asia Pacific Group with Lawson Lundell's Vancouver office, practising corporate and commercial law and providing clients with strategic counsel in diverse areas of business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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