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列颠哥伦比亚(BC)省政府制定新的免除及退还外国买家税的法案

2017年3月15日,BC省政府颁布152/17号法令(以下称“OIC”),对通过BC省提名计划申请永久居民身份的外籍人士(可追溯)免除15%的外国买家税(以下称“外国买家税”),并对之前已缴纳或被要求缴纳该税但后来成为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的特定人士退还所纳税额。OIC通过修改《财产转让税条例》实现上述变化。更多关于外国买家税的信息,请参考之前发布的文章内容。

BC省提名计划(BC PNP)为外籍人士申请永久居民提供了一条“快速通道”。该计划分为两个类别:企业家提名人(如,拥有高净值和业务或管理经验的外国人)以及技术提名人(如,填补所需职业的外国人)。在2016年8月2日(外国买家税生效日)或之后购买(一套)主要住所且已缴纳该税的外籍省提名人,在购房后18个月内可要求退还已缴纳的外国买家税。该免税适用于在大温地区购买主要住所的外籍省提名人。对购买房产以用作省提名人主要住所的情况适用。对省提名人的免税仅能适用一次,对公司或应税受托人不适用。

BCPNP计划提名数依加拿大联邦政府每年划拨人数及BC省政府处理时间而定。2017年,划拨人数为6000。2016年为5800。介于如此多的提名人在市场上受到外国买家税的影响,OIC使相当数量的住宅购买人免缴该税。

从2017年8月2日开始,在外国买家税生效后的上述期间内获得公民或永久居民身份并已缴纳此税的公民或永久居民将开始获得退税。未来,外国买家在购买房产后一年内成为加拿大公民或永永久居民的也可以获得退税,但对公司及应税受托人不适用。为适用该项退税,在办理相关转让登记时该购买必须为住宅购买且已缴纳外国买家税,其中包括购买以住宅为目的的永久性建筑;且购买人必须从购房日起至少92天之后的某日起,在该住宅持续居住至少一年。按上述情况享有的省提名人免税,每位购买人仅能享受一次,且必须在购买房产后18个月内提交申请。

据传闻,一些正在申请永久居民的外国购买人已通过购买预售公寓和联排别墅的形式进入市场,并计划在房产交割时获得永久居民身份。此项退税将为即将成为永久居民的外国购买人提供避免外国买家税的另一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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