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协议——简介

有限合伙企业是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常见的商业结构,通常用于房地产投资和开发领域。有限合伙企业对投资者具有吸引力,因为其具有灵活性,能够将多个实体(例如公司、个人、其他合伙企业)作为有限合伙人置于同一个“屋檐”下,有限合伙企业还是允许个人税务规划的税收流转工具,并且其向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如此具有吸引力的特征之一是,合伙人必须在有限合伙协议中构建其关系的自由度,而(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施加的限制相对较少,这也可能是一个给投资者带来相当大风险的根源。

本文的目的是为考虑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并成为有限合伙人的投资者提供有关有限合伙企业的简要介绍。

有限合伙企业的基本特征

首先,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的一些基本事实。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每个有限合伙企业都由至少一名普通合伙人和一名或多名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通常是公司)负责管理有限合伙企业的事务,并相应地承担与有限合伙企业有关的无限责任。2 另一方面,有限合伙人是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者”。他们向有限合伙企业投入资本或财产。有限合伙人的责任仅限于其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出资额,尽管如果有限合伙人参与有限合伙企业的业务管理,则可能会丧失这种有限责任。4

有限合伙企业经常被误解为法律实体。相反,它们实际上是具有共同商业目的的合作伙伴之间的合同关系。有些人还错误地认为有限合伙企业的结构和治理基本上像公司一样。事实上,与公司不同的是,大多数有限合伙企业没有也不需要为有限合伙人提供公司股东所拥有的许多权利和权力。

有限合伙协议

合伙企业资产的所有权、合伙企业业务的管理、有限合伙人的出资要求、损益分配以及可用现金/净利润的分配等细节都将在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之间签订的有限合伙协议中规定。通常,普通合伙人或初始有限合伙人(即向其他投资者/未来有限合伙人征求投资的一方)的法律顾问将提供有限合伙协议的副本,供潜在有限合伙人及其法律顾问审查。如果投资者不知道要查看什么,有限合伙协议可能会给不谨慎的投资人带来许多危险。

在下一篇文章中,我们将讨论有限合伙协议中一些最常见的条款,并讨论投资者关注的领域。

[1] Partnership Act, RSBC 1996, c 348, s. 50(2).

[1] Ibid, s. 56.

[1] Ibid, s. 57.

[1] Ibid, s.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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