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加拿大公平竞争法》和《加拿大投资法》并购审查门槛双降

《加拿大公平竞争法》规定的并购审查门槛和《加拿大投资法》规定的并购审查门槛均降低了3%。这是自加拿大公平竞争局和加拿大投资局开始使用年度调整金额以来,首次降低门槛。

这些新的门槛现在已经生效:

《加拿大公平竞争法》

加拿大公平竞争局2月11日宣布,与交易规模相关的2021年并购前通知门槛将从2020年的9600万加元门槛降至9300万加元。这是《公平竞争法》第九部分中的“目标规模”门槛,并根据名义国民生产总值(GDP)的年度百分比变化每年进行调整。 

目前,申请费仍为75,055.68加元,但根据通货膨胀率,该费用每年4月1日进行调整。

《加拿大投资法》:

1. 在2021年,当直接收购企业价值超过10.43亿加元的加拿大企业时,非国有企业(且收购并非文化产业)的世贸组织(WTO)投资者(由世贸组织投资者控制的公司)将被要求提交成交前的审查和批准申请。

2. 在2021年,来自欧盟或以下与加拿大达成条约的国家(美国、澳大利亚、智利、哥伦比亚、洪都拉斯、日本、墨西哥、新西兰、巴拿马、秘鲁、新加坡、韩国和越南) 的投资者,不是国有企业(且收购并非文化产业),当直接收购企业价值超过15.65亿加元的加拿大企业时,将被要求提交成交前的审查和批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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