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逻盛中国业务组律师安智秀(Jisoo Vis)撰写。作者要感谢法学院学生 Dylan Robertson 对本文的宝贵研究和贡献。
逻盛律师事务所中国业务组安智秀律师(Jisoo Vis)和实习生Dylan Robertson 回答了 《Lexpert》杂志关于遗产规划的重要性以及处理相关诉讼的问题。在征得《Lexpert》杂志同意后,我们在这里发布全文的中文翻译,点击这里可以访问Lexpert原文链接。
遗产规划可能是一个家庭必须经历的最触发情绪的事情之一。为生命的终结做准备,无论未来多么遥远,都会让人感到压力和困惑。但这种准备是必要的,以防止这些事情演变成冲突、混乱,甚至法庭诉讼。我们请逻盛律师事务所的安智秀律师向我们介绍遗产规划的基础知识,以及如果操作得当,如何防止劳命伤财的诉讼。
当事人在进行遗产规划时会犯哪些常见的、可以避免的错误?您可以为刚刚开始准备未来资产处置选择的当事人提供什么建议?
人们可能最常犯的错误之一是假设他们的遗产太简单或太少,因此没有必要进行遗产规划。强烈建议当事人与专门从事信托和遗产法的律师会面,以便律师可以从信托和遗产的角度从当事人那里收集相关信息,并确定对专业建议的任何需求,例如家庭法咨询或税收筹划。
另一个常见的错误是当事人未能及时更新他们的遗产计划。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受益人去世,以及资产规模和种类波动,遗嘱文书存在变得不准确或不相关的固有风险。这些变化可能会对遗产产生意想不到的后果,例如税收风险增加、现金流减少、遗赠失效(当遗嘱中的受益人先于立遗嘱人去世,因此无法接收立遗嘱人打算进行的赠与时,就会发生这种情况),以及撤销遗赠(当遗嘱包含特定的赠予,如特定工具,但立遗嘱人在他们去世前处置了该赠予时,就会发生这种情况)。律师应告知其当事人定期审查并在必要时更新其遗产计划的重要性。
如何确定永久居所,在遗产规划过程中它有多重要?
与自然人的个人事务有关的法律,包括继承法,通常是根据个人永久居所(即他们的“住所”)所在地的法律来决定的,无论是在他们出生地(他们的“原籍地”)所在的司法管辖区,或他们在达到成年年龄后实际搬迁到的司法管辖区,并打算无限期地居住在那里(他们的“选择住所”)的司法管辖区。
此外,永久居所决定管辖一个人的动产继承的法律,并可能影响死者的家庭成员是否可以在特定司法管辖区对死者的遗产成功提起受抚养人救济诉讼。如果当事人居住在多个司法管辖区,他们必须了解每个司法管辖区的遗嘱法对其遗产的适用性,并在适当时聘请专业人士提供法律、税务和会计建议。
与遗产相关的诉讼最常见的原因是什么?当一个人去世时,一人或多人可以依据什么来质疑他们的遗嘱或其规定?
与遗产相关的诉讼往往源于对立遗嘱人意图的争议。例如,一份起草不当的遗嘱可能会让利益相关方主张遗嘱并未反映立遗嘱人的实际意图。根据所适用的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利益相关方(例如被剥夺继承权的家庭成员)可能会成功向法院申请撤销或更改遗嘱。例如,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立遗嘱人的子女或配偶可以根据《遗嘱、遗产和继承法》向法院申请更改遗嘱,如果它没有为其适当的赡养和抚养做出足够的准备。
也可以以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受到不当影响或行为能力下降为由提起诉讼。某些情况,例如立遗嘱人以不可预见的方式处置其资产或被提议的受益人大量参与遗产规划过程,可能会支持不当影响或行为能力下降的主张。
新冠疫情使许多当事人意识到制定一项计划来为亲人做好准备的重要性。由于可能发生与遗产相关的诉讼,重要的是要了解在制定和实施有效的遗产计划时需要考虑的很多因素。
- 律师
安智秀律师是逻盛律师事务所温哥华办公室的律师,在中国业务组执业,尤其专注于商业房地产以及信托和遗产法。